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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主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常有爱·益万家”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现将项目征集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为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
(2)申报组织2023、2024年度年检合格,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申报组织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备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和专业团队,有固定办公场所,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
(4)一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上年度实施市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组织,本年度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类型
本次公益创投项目分为直接实施类、基层服务类和品牌扶持类三大类。
(一)直接实施类项目
1.扶持范围
(1)服务高质量发展类: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从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乡村振兴、创业就业等方面,扶持社会组织实施公益项目,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服务“常社为民”类:围绕民政主责主业,从关爱“一老一小”、开拓银发经济、扶助弱势群体、宣传婚俗新风、推广地名文化等方面,扶持社会组织实施公益项目,助力基层治理。
(3)服务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类:围绕全市社会组织提质增效,从培育发展、AI赋能、人才建设、规范指导、品牌孵化等方面,扶持社会组织实施公益项目,助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4月—11月。
(二)基层服务类项目
1.扶持范围
(1)2025年项目获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资金扶持,2026年计划提质升级的优秀公益项目。
(2)2026年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计划重点扶持的公益项目。
(3)项目主要围绕“常有爱·暖夕阳”关爱老年群体、“常有爱·护青苗”保护未成年人、“常有爱·助同行”参与社会救助、“常有爱·聚合力”促进共富共享等方面组织实施。
2.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4月—11月。
(三)品牌扶持类项目
1.扶持范围
(1)社会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已持续3年及以上实施的社会影响力大、项目特色鲜明、服务模式成熟、品牌效应突出的优质公益项目。
(2)能链接各方资源,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有相关报道,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公益项目。
三、申报说明
1.直接实施类项目由社会组织提交《2026年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直接实施类/基层服务类)》(附件1)及佐证材料。基层服务类项目由各辖市(区)民政部门统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2026年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直接实施类/基层服务类)》(附件1)及佐证材料,《2026年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汇总表(基层服务类)》(附件2)。品牌扶持类项目由社会组织提交《2026年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品牌扶持类)》(附件3)及佐证材料。
2.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czchuangtou@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常州现代传媒中心5号楼6楼605室(联系人:王利,联系电话:0519-85287086;13775100860)(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3.所有材料于3月23日16:00前提交,逾期视为无效。
四、评审和公告
初审:直接实施类和品牌扶持类项目需经专家评审和路演答辩两个环节;基层服务类项目先由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评选,再经专家评审和路演答辩。
终审:由市民政局结合申报材料及初审结果综合确定扶持名单。
公示公告:最终扶持名单将通过常州市民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告。
五、经费安排
1.扶持额度。直接实施类项目每个给予8万元资金扶持,基层服务类项目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品牌扶持类项目每个给予3万元资金扶持。
2.资金拨付。直接实施类和基层服务类项目扶持资金分两期拨付,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总扶持资金的6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剩余的40%。品牌扶持类项目经费一次性全额拨付。
3.经费管理。项目经费支出应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直接实施类和基层服务类项目扶持资金应全部用于2026年度项目的组织实施,品牌扶持类项目扶持资金可用于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及品牌推广,接受各级民政、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审查。
六、组织保障
常州市民政局:负责本次公益创投工作的总体策划、指导和统筹,制定实施方案;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监督和对接第三方服务机构;确定扶持项目,落实和拨付扶持资金;组织展示活动和媒体宣传等。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的宣传和动员;负责基层服务类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协助市民政局进行辖区内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监督等。
第三方服务机构:配合市民政局做好本次公益创投的辅助性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进展情况的跟踪督导,台账资料的指导、检查和收集,为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和能力建设培训,指导社会组织对项目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和推广宣传,邀请专家对项目实施提供建议意见等。
七、监督管理
1.凡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
2.入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做好项目的评估与优化,按要求进行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做好各项安全评估和风险防范。
3.入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市民政局书面报告;未经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
4.入选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与申报计划发生较大变更,应及时向市民政局书面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继续推进。
5.入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约定实施服务项目的,市民政局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情形严重者,市民政局有权追回已拨付的前期项目资金。
6.投诉电话: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0519-85681591。
附件:1. 2026年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直接实施类/基层服务类)
2. 2026年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汇总表(基层服务类)
3. 2026年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品牌扶持类)
常州市民政局
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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