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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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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及体检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参加。体检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体检纪律。参加体检人员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7:20到沛县文化馆南门(沛县韩信路8号)集合,迟到15分钟者,按放弃处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时不得携带手机、MP3、MP4等各类电子产品(已携带的,须交领队统一保管,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及在体检过程中单独行动或家长陪同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提前和工作人员联系,在体检前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考生若有疾病治愈的,请携带本人病历。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6、体检费260元(现金),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16-8988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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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察室监督电话:0516—80358861
监督举报邮箱:1250998700@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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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