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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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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138号令),结合我县实际,沛县人民政府委托沛县财政局对《沛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沛政发〔2012〕8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后的《沛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办法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2日,在公示期间,对该办法的意见或者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pxczjys@163.com,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联系人:王凡 ,电话:051689676761
沛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