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沛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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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能,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58号),结合我县实际,沛县财政局拟定了《沛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沛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办法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6日,在公示期间,对以上办法的意见或者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px_gzk@163.com,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联系人:朱曼
电话:051689887938
沛县财政局
2025年6月5日